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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亚之光
:2018年的二甲医院主任林知夏下班刚从医院门口出来。只顾着看对面的新起的商业大厦,没顾得看远处一辆极速开过来轿车,等回过神身子已经腾空。再次醒来就变成了1966年十岁的林知夏。在这个红色的年代,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温饱线上。一个只存在于外婆口中的年代,让她觉得压力山大……。成为知青后,又碰到了一个腹黑的大灰狼。三下五除二的被打包带回家了。
三世浮生韶梦华
他将她从亲弟的大婚之日掠出,只因她们相似的容颜。邪魅双眸冷若寒冰,他说,你让朕最爱的女人因你而死,那么你便代替她留在朕的身边吧,记住,朕要你,只是因为你这张脸。她笑,怎么可能?然,他步步紧逼,丝毫不让她有逃跑的机会。他恨她,只是,不断纠缠之中,恨,却也能那样的刻骨铭心。终了,她伤痕累累,纵身一跃,悬崖之下,她的声音犹在耳边,欠你的,还你。下一世,愿不再相识……
王与七七
知道未来的信息,即使片段式的,可也能够让人赚足一生所需的金钱!钱够了,那就得想点别的!做有意义的事,建所学校怎么样?名校成长之路!
烟迹
将光明注入黑暗,我拥有了无以伦比的力量。吸食生命的精华,我成为了不老不死的怪物。披着神圣的外衣,吟唱着恶魔的弥撒。。。“即使是那由他的尽头!我也始终会死!” 这是一个人,渐渐从身体到心灵蜕变成神的传记!!! PS:本书主角自私,阴暗,贪婪。请不喜者自觉右上角叉叉 继续我的风格,反派文。以一直以来被主角灭的反派做主角。不一样的阅读快感。 请耐心看完前二十章!铺垫伏笔,必不可少。之后才是反派本色渐现!
鸽哥
一个在1981年10月31日深夜被抛弃的孤儿, 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成为普林塞斯家族的“主宰”。 可在她成功获得这个家族全部财产的处理权的时候, 却突然接到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 她原本不想理会这份看似恶...
沐泽
主角:叶莺,傅琛。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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