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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暗(书坊)
一个初入社会的小白领,来到一个修真时代,成了一名世家修真者。然而,以她母为凡人的出生,如何在以修真为本的世家大族立足,又如何以平庸的资质进入修真大派,最终羽化飞仙!
正月初四
中国,云南,亚热带森林深处。空气潮湿而沉闷,常年保持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空气湿度,恒定在摄氏三十五度左右的气温,以及肥沃的土壤,丰厚的降水,让这片区域成为了植物的天堂。我们的故事,就在这里开始。主角穿越了。来到了一个兽人的世界,成为了食物链最低端的一个可怜虫,因为要活命他只有拼命修炼;最终,他能否带领人类获得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的权利与力量?
上帝的弃婴
一朝醒来,躺在棺材,身边还有一具男尸要扑倒她。她是丞相府不受待见的二小姐,受人鄙夷的废材。后娘狠,将她卖去活祭,嫡姐毒,要挖她双眼,断她经脉。废材?叫你们看看什么叫做神界法师!什么召唤师、修灵师、武者,全部都是渣渣!世人眼中的小废材,殊不知她扮猪吃虎,搅起大陆风云。一朝光芒乍现,她竟发现尸王大人蓄谋已久要吸她的血!她怒拔铁钳,“尸王大人,您该拔牙了!”他眼眸微眯,“恩,好,用嘴拔!”
一只酸奶牛
主角艾伦带着金色圆珠穿越到这异世大陆,成为一位领主;每个领主都在追寻,可以带来力量和财富的神奇植物:火木藤,火焰麦,寒梨……人族国度林立,冲突不断,骑士以一敌百,海妖一族信仰“海神”北海巨妖,常年侵犯人族沿海边境,以人为食;炎火境炎魔人;荒原蛮人;亚龙……......
一碗小干鱼
我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女生,真的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而我的闺蜜比我厉害一点,厉害的点在哪里呢,她比我勤奋,比我努力,比我上进,比我聪明,我太懒了,懒癌晚期的那种,但是我认为自己也不是小说女主角啊,我那么普通,怎么会,唉,果然,艺术来源于生活啊!
恩君总是如此慵懒
霍冧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就是设计她嫁给了别人,然后又要费尽心思让她离婚。“霍先生,很抱歉,余小姐拒绝了您第364次的求婚。”某男淡定如斯:“吩咐下去,准备第365次求婚。”“霍先生,余小姐说准备和前夫再续前缘。”某男依旧淡然:“告诉她,我不介意让她那个活着的前夫变成一块墓碑。”“霍先生,余小姐说要带着她的宝宝出去散心。”某男终于不淡定了,“告诉她,孩子爹要求同行!”这个世界上,余秦筝最爱的人是霍冧,但是,最恨的人也一定是他。他宠她的时候,宠的毫无底线,爱她胜过爱他自己的命。可伤她的时候,一眼不眨,便能伤她入骨死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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