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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力吸着她的大白兔
小花同学
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雪圣女,他是意气风发的王朝继承人。她受命守护他、辅佐他、陪伴他,本不该再有其余纠葛。然出使大唐途中湮没十年的记忆苏醒,她记起了真名,却陷入幼年的噩梦难以自拔,对于昔日最信赖之人的背叛无法释怀,在他率使团离开时孤身滞留长安两年。期间离奇身世逐渐揭开,后在危难之际遇神秘少年穆城,竟是她夙世轮回的守护者。归来之后,他深情依旧,不惜逆天改命要以她为妃。重重劫难,最终结发。但随之先王病故、王朝内讧、外敌入侵,兵临城下之际她被叛军送入敌手以烈火焚烧!此后世间多了个铁血手腕冷漠霸道的洛迦王,铲除异己、开疆拓土、征战四方,后宫妃嫔不计其数,但爱妻却始终只得一个……
随手执笔
她是将军女。五岁那年,源于对金戈铁马的向往,她做出了改变人生的第一个选择,从此女扮男装。她相信,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十年过去,当她手握霜月,志在千里,却发现原来所谓的命运其......
幺辰
讓我們半獸人的靈魂翻滾收起殘忍回憶獸化的過程讓我們半獸人的眼神單純而非貪婪著永恆只對暴力忠誠讓我們半獸人的靈魂翻滾停止忿恨永無止盡的戰爭讓我們半獸人的靈魂單純對遠古存在的神用謙卑的身份.......面對魔界的邪吻不被污染的轉身維持純白的象徵然後還原為人^_^
楼久亦
该书为石康、佟大为、老狼、孙睿联袂推荐,石康认为这是“一本边读边动感情的书”,著名出版人丹飞认为它是“中国最野的文字”。它的辛辣、野性、直面内心,扑面而来,逼视每一个人,让人从这样的文字里重温属于青春的血与热。 《我的长生天》,为70年代生人留下了一部共同的感性记忆。小说通过七个十四五岁的南方少年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故事,描述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群少年野蛮的青春与野性的内心骚动。“我始终相信,在人们的内心深处,他们其实总是期盼把事情搞砸”,在热血冲动的青春期,叛逆是唯一的底色,“我们不是什么好孩子,从小就不是。我们呼啸着冲过操场,我们喜欢排着队对着女生唱歌。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是好孩子,那都是些虚伪的家伙”。 或许可以说,文学的功能在于冒犯――冒犯我们习以为常的世界,冒犯我们所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寻找我们未知的边界,那么无疑,《我的长生天》正是属于这样的文学。它打量着在城市上空,在每个人匆匆而过的身影背后,在每张疲惫的面孔后,以一双幽灵一般的眼睛在宽容而绝望地目睹着一切的发生,却把我们内心深处最晦暗不明、最柔软潮湿的一面掀翻开来,在天日之下晾晒。 感情,70年代,江湖,青春
宫薇
雄性的天性就是战斗,男人最大的本能就是面对挑战,通过战胜一个又一个对手来展现自己的强大,来吸引异性的青睐,这就是生物之间强存劣汰,自然进化的不二法则!当男人放弃了这种天性,开始象温驯的狗一样出现在女人面前时,挤出自以为是的优雅微笑,挤出他们自以为是的绅士风度时,女人在无法言喻的失望中,也只有用让自己坚强起来的办法,来表达自己的失望和失落。 最可怕的是,又有谁能明白这些?当追捧什么狗屁野蛮女友的时候,当男人以被野蛮女人追得满地乱跑,被野蛮女友揪住耳朵。仍然挂着讨饶笑容甚至暗自窃喜,以为自己追得上什么潮流什么时代的时候,你已经放弃了雄性的尊严,你已经放弃了男人身上最可珍贵,最能吸引女人,最能让任何女人变成绕指柔情的东西! 那种东西就是男人……傲骨!
醉孤风
当年情郎只说了一句要娶别的女人,逼得她怀有身孕远走他乡。谁知他那不好去,偏偏送上门来,可惜她已非当年他身边那个小笨蛋。怎料儿子意外中毒卧床,她这个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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