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抬手山川碎,弹指斗气鸣。这是一个斗士和剑士并存,剑光和火焰争艳的时代。大荒走出的少年,一把手中剑,开启了属于自己的时代...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这个剑士有点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个成天出口成脏,一身雕龙刻虎,行为吊儿郎当的流氓混混。就算当你穿上西装,打上领带,黑亮的皮鞋,手拿公文包,开着奔驰,成天说着忽悠这忽悠那的虚情假意,或许表面上你是个现代的成功人士,可骨子里,你还是个流氓,你想的,你追求的还是流氓的无本买卖。 邪气冲天带给你的不止是一种混的生活,而且会带给你一些你都不曾敢想到的东西! 本书是不是经典,需要你看下去来证实。但请你一定要收藏,淘书即淘宝,可千万别错过了!!!!!!!!!!
【【2016星创奖之都市职场参赛作品】】课堂上的一场梦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学霸?赌圣?世界杯?小爷都能行!校花,仙女、天使都是我的妞。富二代?暴发户?都不是,小爷是无敌仙帝!
末世小炮灰,穿越为古代小族长。1v1,男穿男,科举朝堂,爽文。
没泡过温泉的杨欣慧被舍友拉去泡温泉,却因为心脏不太好一觉睡到了缺衣少吃的70年,穿到了自己看过的小说里,作为**的原身父母鸡飞*跳的各种极品,因为不受待见的老三一家窝窝囊囊,干活第一名,待遇却最差!不过人家有金手指的女主女儿。心眼最多的老大一家,每天就想着分家分家!看着每天和女主斗来斗去的原身父母,想着自己看过的结局!不行一定要远离女主,一定要不掺和!不分家?不行!以死相逼不远离?不行!以死相逼
干净的如同白纸的小神医,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双手沾满了鲜血的将军?有一天沐风终于鼓起勇气问了这个问题,卿云黯淡了很久的眼眸一点一点亮了起来,恍若最初不知世事的懵懂。他带我看了万千美景,看了人世繁华,以前我的世界里只有昆仑山上的冰雪,遇见他才知道这人间原来还有漠北的沙,锦城的花。遇见他之前,我只有长生不灭的血肉之躯,是他教会了我爱,也逼得我去恨,我才有了灵魂。我感激他,所以我没有不放过他,也没有要惩罚自己,我只是想和他纠缠一辈子。不择手段,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