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歌》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部描写学生运动、塑造革命知识分子形象的优秀长篇小说。作者杨沫,出生于北京一个没落的官僚地主家庭,曾在河北省定县等地教书,后又在北京做过家庭教师和书店......
孑然一身的山里姑娘,历经艰辛来到母亲心心念念的繁华都市。什么?大都市里问题多?没事!随身带着小空间,都市田园随心换!
祝安妮的命运在那场偶遇后改变轨迹,意外闯进豪门总裁明沧的世界,他误将她当成相亲的对象,而她还带走他的一瓶名贵红酒,那段感情故事就此写上开始。当两人变成邻居再次相遇,祝安妮与明沧的生活缠绕在一起,此时他的大哥明洋再次出现,而大哥竟与祝安妮有过纠缠,他们又将何去何从
救它时,它还是个未出生的婴儿。因为是同类,他背着天帝封了它体内的妖力使它重新投胎,怀它的女子在他眼前自毁内丹。再见时,相隔十七年,她成了少女却命运坎坷活不过十九。他告诉她,他叫墨离,却没告诉她是妖。因当年的自己所救下的命,所以习惯孤身一人的他,把她收为徒弟。在她眼里,他是最好看的人,就像湖中远坐的白莲。他总是保护她。久之,她爱上了他,她认为最不可高攀的人。他不懂什么是爱,却见不得别的男子对她好。直至她在他面前自毁内丹,他才落泪。你爱我。这是她闭眼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才知道,他爱她。
末日降临,是生是死,各安天命。非要寻死觅活者,爷帮你们打开鬼门关,好走不送!
他是恶灵,却对我一肚子那啥那啥!拥有鬼眼的我处处招鬼又命犯桃花!他为我保驾护航不离不弃,我以为是自己独具女人魅力,后来捉鬼的大师告诉我,我身上笼罩着鬼气,身体里流着鬼物钟爱的极阴之血!那些讨好我的鬼并不是喜欢我,而是想要生吃我!喝光我的血!但是怎么办?我已经爱上了那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