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易馨、简雨琛。片段:四年前的一场阴谋,简雨琛从简家长子,成了丧家之犬。眼睁睁看着母亲被折磨致死,自己又被赶出家门,甚至,打断了双腿。本以为相濡以沫的女友会陪着自己,易馨却毫不犹豫地抛下了他,嫁给了自己的弟弟。四年时间荏苒而过,在丈夫的葬礼上,易馨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人。然而,他却是为了复仇而来。直白而残忍的羞辱、折磨,易馨心中的温情逐渐消耗殆尽。真相慢慢浮出水面,所有的内情都被解开,可相爱的两个人,却已被彼此折磨得伤痕累累。他曾亲手给你的,却又亲手剥夺,连皮带肉,不留一点念想。当相爱成了相互折磨,这感情,又该何去何从,才能给彼此留下活路?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了,必须听我的话,否则我们之间的合约立即取消!”左天齐冷漠地说道。一纸合约,叶姿就这样成为了豪宅里的禁宠。毁了她的家,再补一个就可以了吗?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前世为闻仲亲兵的大学生墨轩,带着两世记忆回到了殷商末年。 此刻,距离决定殷商命运的牧野之战还有二十年。
关于混在南宋当权贵:简介一:小混混,混吃混喝,中混混,混官混权,大混混,混出个天下太平。混在权贵之间,求一生富贵,混在兵匪之间,安万千黎民,混在宋金之间,谋一方和平,混在脂粉之间……你们想去吧…………简介二:痞子会武术,谁也挡不住!痞子拳王重生南宋,在金兵虎视、重文轻武、文人孱弱的时代里,拳头比道理有用,心机比愚忠有用!……简介三:顺应历史,掌控历史,逆写历史。山河我掌控,重生我为王。另外:封面,感谢狐周周的漫画和我的同学好丽友。
在华夏最强特种部队“逆龙”中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逆龙有一件威力无穷的超级兵器,名曰“龙刃”,想要启用它,除非同时得三位最高领导人的首肯。“龙刃”一旦启用,便可化解一切危机。Iam-the-weapon!我……就是那件兵器!
我国小的时候喜欢过一个男孩,他不特别,不高不帅,但是我就是喜欢他,或许,他可能给我的是一种开心的感觉,因为他喜欢耍白痴逗别人发笑,而我也是在这一些喜欢看他打闹的人之一。 有一次有朋友告诉我他喜欢我,我当下掩住兴奋的表情,故意的保持着女生该有的矜持,而那个朋友就说“说不定过一阵子他会来跟我告白”,我不做反应,而我,只是等着,等着,一直等着。 我从来不知道我是一个这样有耐性的人,我们国小毕业了,而我却还是一直等着他向我告白,只是他从来没有这样做,我不喜欢他做是慢吞吞的感觉,于是我决定叫他~~~乌龟。 上了国中了,他就在我的隔壁班,上天似乎把他放在一个离我若即若离的位子了,我有点难过,因为我看不见他会逗人开心的表情,我好想对着他说,我希望你逗我开心,我有几次想试着告诉他,但是他总是不做反应,或许是他反应慢吧,因此,更加强了我叫他乌龟的理由。 我们班同学常常约我到学校打篮球,我总是兴趣缺缺,我不想在大太阳底下流着汗水,因为基本上我不喜欢运动,但又一次朋友们积极的找了我出来,我才半敷衍的去了学校打球,可是我在那所看到的,是那个我喜欢的男孩,他在球场上尽情的跑着,跳着,虽然流着许多的汗水,但也引发出潜藏在他心中的那一股喜悦,我喜欢他笑的表情,从此我就在他会出现的地方看着他打球,像一个得到娃娃的小女孩一样,慢慢的在这里收藏有他的笑容。 国中要进入了尾声,我因为父母希望把我念好书的关系,而减少了去打球的次数,我心里即使不愿,但是却也不免要为了父母,而尽我的心力去把书读好,虽然常在学校里见到他,但是却看不到他打球的表情,我减少了一个可以开心的理由了。 高中了,我按照父母的意愿考到了北一女,而他,听说也按照着父母的意愿,考上了南港高工,而且是夜间部,从此我跟他的距离,变成了白天与黑夜,这一个不是经由我们意愿而延伸的距离。 我有的时候会常常回到球场看看有没有他的身影,但是结果总是让我失望,我常常回来这里,却有另一个男孩喜欢上了我,他看起来很高,很帅气,也很体贴,读的是建国中学,感觉上好像很登对,可是他…却不会逗我发笑,不像那个被我叫乌龟的男孩。 他一直热烈的追求着我,可是我却迟迟的没有答应,因为他给我的,真的不是我总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