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个炼,他居然把传承千年的宝贝拐跑了?! 老祖气疯了,宁风牛逼了。 我要变强,我要逆天,这样才能出风头,泡妹子——天才在怒吼。 我要出风头,泡妹子,这样才能变强,嗯,顺便逆个天——宁风好寂寞。 “风头出够,好处拿来。” 宁风喜滋滋地摸出宝贝,“是强个肾,还是升个级呢,这是个问题?” ******* 宁风:我只求大逍遥,大自在。 我要天下人,知道我来过。
梦无形,魇无痕,每一场噩梦都会令人辗转反侧,在噩梦中恐惧得无法自拔,而当噩梦降临在现实世界之时,当这浩劫无法避免之时,我们所需要做的,仅仅是在这真实的噩梦世界中,努力活下去。我们恐惧着的黑暗,我们恐惧着的梦魇,它来了……-----------------阅读声明:本书严重暗黑邪恶向,内容提前高能预警,各位读者请慎入另,本书全篇有且只有一位主角,地狱虫,其他类似与主角的人物皆为阅读错觉
天还未大亮,东边的山巅抹了几笔鱼肚色。临秋赶在早起的人出门前先一步走出了见水镇的城门,几番回首,却未曾停下脚步,昨儿个夜里,她一夜未合眼,已经盘算好了一打早出门该往何处去。 临秋肩上背着行李袋,手中拎着旅行包,像一位准备远游的旅人,把所有的眷恋与旧情都留在见水镇,只带着一颗刻着伤痕的心,一迳地往西北方而去。 她一度打算往东北方向走,在文明繁华的世界找一个栖身之所,但一想到思晨和慕雪即将在遥远的东北方展开另一阶段的人生,不觉地打消了念头,于是,她选择了西北方,找寻一片古朴原始的天地,一方心灵的净土。 搭上第一班往楚雄市的巴士,蜿蜒的山路一寸一寸地把临秋带离那个躲在连绵山峦中的小镇,带出二十五个寒暑刻画的记忆围城,所有的一切就这样逐渐地远离;幼年时的天真纯洁,青春芳华的梦幻情愁;父母亲恩的山高水长,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如疾风吹过的婚约空谈,如浮云飘散的儿女缠绵,一点一滴地尽付于车轮扬起的尘灰中! 临秋从旅行包中掏出一条手帕,靠近鼻尖吸嗅着,淡淡的烟草味直扑胸臆,她屏息着不忍呼吸,怕一用力呼吸,这熟悉的味道就会在空气中散逸。这是大雨滂沱的那一天慕云帮她拭去脸上雨水的手帕,她一直留在身边,舍不得清洗,因为上面留有慕云的味道。 出走最大的遗憾,除了对父母的歉意之外,就只有对慕云的不舍了!她不明白是怎样的心理作祟,让她宁可舍弃已经来到门前敲门的幸福,也许是被遗弃的失落斵伤了好强的自尊,而把它强说为令父母蒙羞而出走!这个可笑的理由,竟然可以使她割舍和慕云的一段情,孰是孰非?孰轻孰重?山路两旁旖旎的景色模糊了,湿蒙蒙的,是临秋的眼睛湿了! 坐了大半天的车,终于到了楚雄市,这里不是目的地,只是个路过的地方。临秋的出走,并未设定终点站,只有一条往西北方向的路线,她好比一个被放逐的犯人,流放于渺茫的穹苍下,没有落脚的地方,却又处处皆可栖宿。 临秋在楚雄市随便吃了点东西,在市区绕了一回,没有特别吸引她的地方,又继续往西北方前进。这次她选择由楚雄北边的水路而行,混杂在观光客中,乘着搭载观光客的小轮,溯着长江的支流而上。客轮在时而缓流,时而急湍的江河上行走,全然新鲜的经验,令人觉得心神畅快。 “小姐,第一次搭船吗?”一个三十来岁,皮肤黝黑,身量中等的的男子坐在船尾向临秋搭讪。
关于佳谋:异时空明朝的聂书瑶跟这里的女子不一样,能从小细节中推断出大事实,这得益于她前世的记忆。被恶霸欺,被莫名亲戚算计,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姐弟齐心,坏事也能变好事。为助弟弟读书为官,她经商致富铺门路;遇案探案,成就神探名。一路顺畅地将自己的事务所开到京都时,却被弟弟塞入了花轿。花轿前聂书瑶哭诉:“天熙呀,原来你早就想让姐姐嫁了啊!”聂书瑶语录:事实只有一个,关键是要有一双能发现它们的眼睛。***********已有246万字完结文《灵无邪》,坑品保证,请新书老书一起跳坑。
刀眼魔蝎冥天定,射日弓下散亡魂。 异界突来杀猪将,仙赐福源天下变。 大陆风云千幻起,蝎王神威降世间。 神人向来多寂寞,一场干戈命注定。 杀猪小子佣兵王,八方强者聚三千。 荡平神魔百千亿,再破苍穹震寰宇。 汝若闲来起点网,定看彪悍杀猪将。 一位无意中得到一只蝎子内丹的地球杀猪匠,在异世的彪悍生活,不会魔法,不会斗气,但咱有蝎子的异能。~~~~~~~~~~~~~~~~~~~~~~~~~~~~~~~~~~~~~~~~~~~~ qq群40579644已满,请加2群1445207高义,蝎子,佣兵
一心只想做个败家子的秦歌,机缘巧合得到神秘金钟,借助金钟力量弥补自身缺陷,从而踏上了逆天修炼之路。不过秦歌死性不改,誓要将败家大业进行到底。凡是奉承讨好他的,赏,赏,赏!凡是比他有钱还嚣张的,抢!抢!抢!凡是天材地宝,神兵秘籍,神兽妖宠,全都是我的!凡是美女,嘿嘿,我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