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是个娱乐文,百分之三十是科普文,百分之三十是推歌文,百分之三十是吹牛,剩下的精华才是娱乐。hy。。ps:本人不太了解hy,只看过RunningMan,只是有喜欢的idol,靠着一时冲动才决定写这本书的。个人是想尽量地写的贴近生活,把每个人物塑造成性格鲜明的正常人。更新随缘,年纪大了,且更且珍惜。
这是一个大时代,也是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时代,用豪杰多如狗,英雄满地走来形容他丝毫不为过。
是写的同人美文类小说,千年岁月幽幽……一瓢清水依旧。今生的缘,前生的缘……又有何可谈,不过浮生半世情。我不变依
“福尔摩斯小姐总是看一眼现场就能知晓案件的来龙去脉,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天才侦探,谁又能知道——”我顿了顿,看着不知何时架在脖子前的菜刀,继续写道,“她还是个敲级可爱的天才侦探(>ω<)”竟然找不到什么符合的标签!这并不是推理小说,是一部轻松吐槽类的轻小说,所以不会有什么正经的推理剧情哦_(:з」∠)_
逃出狼窝,她投奔传闻中富可敌国的绵羊先生麾下。岂知,上班一月,衣冠楚楚的总裁大人就把她推到墙边。他扯开领带、解了扣子。嘴角邪魅的勾起:“景秘书,你盯我看一天了,都不准备劫个色再走?”
会医术,懂武功。自从林洛答应老头子做了医学讲师之后,他发现自己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