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读书人掌控才气,诸子百家独盛儒门的世界。自唐宋之后,诗词盛行,圣林大陆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年少的寒门学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踏上儒门至圣之途。
爱你们哦宁城的人都知道傅家是宁城首富,而这其中傅家二爷就是富的来源,传闻他性情冷淡极其护短,特别是护他那从精神病院带回来的小狼崽子…傅钰年仿佛对这个小狼崽子上了瘾,又软又甜,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自此那个清贵冷峻的男人在何遇的面前就变了个模样。路人甲:傅钰年!你家小狼崽子又砸了一家店!傅钰年:爷有的是钱,砸一家开一家!
这里没有光芒万丈的猪脚光环,没有三哥似得金手指外挂,没有硝烟弥漫的战场与色彩斑斓的魔法斗气,更没有路遇雌性物种必是美女的种马情节。这里有的是一个平凡的人带领原住民们,一点一滴建立自己的栖息地,抵抗外侵,游离在各国政治之间,他们的目标不是称霸世界,只是让大家在这乱世中幸福快乐的活下去。
耗尽一生心血,不但为她人做了嫁衣还落得惨死的下场,重生醒来,成了同时代边陲小国某将军府的花痴大小姐。却阴差阳错的,开启了蛊王真灵,并且尽得邪医的真传。得神兽,降忠犬,蛊王在手笑傲天下,那些当初伤了我,害了我的,不但要你们血债血偿,还要你们生不如死,后悔活在这个世界上。当然了,报仇之余,戏遍天下帅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老娘都说了只是逗你玩,某男,你总是这样死皮赖脸的,是几个意思啊。
二次穿越的秦歌从哈利波特世界进入了漫威世界。恩...要说两个世界的魔法师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这里的法师不制杖。融合两个世界的魔法知识,秦歌开启了自己的永生之路。然而想要成为魔法之神却并不容易。魔法是一种文明,而文明的进步,又往往伴随着血腥与杀戮。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秦歌决定先从一个黑巫师做起。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夜,戏楼中,一场大火,将所有的霓虹人全都烧死在了这里,而台上的主角则是眼中带着仇恨,一字一顿的完成了自己的演出,楼塌了。一首《赤伶》红遍了华夏,一个戏曲学校的男孩茫然的睁开了自己的双眼,看着周围截然不同的一切,嘴角微微一翘,说道,“国未亡,真好!”